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女职工,能否调岗调薪 ?
01法律规定的可以可以对“三期”内的女职工调岗的情形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于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孕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哺乳期:指女职工给婴儿哺乳的期间。哺乳期的长度为一年,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满一周岁时止。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02、遇到以三期为名义偷懒的员工怎么办?
有一些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开始不按照流程随意请假,也不和公司联系了,也不说自己是否还在企业工作,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1、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处理。但是八大胜要核实她的情况,如果确实是身体不舒服,八大胜可以区别对待。如果这个员工没啥事,就是在家待着,而且提供的是假的医院证明,八大胜可以按照劳动法处置。
2、以旷工来处理。有些员工会觉得我现在怀孕了,在三期期间,企业不能把我怎么样。前期请假了,请了2次觉得后期我也不用去上班了,也不用履行什么请假手续了。那公司都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的表示:3天以上没有请假,会按旷工处理。
只要你有公示合法的制度,又有员工本人的签字确认,八大胜就可以运用这一条款。员工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3、如果员工并没有什么问题,正常 履行了请假手续,前期可以用病假进行处理。
如果病假时间过长超过了医疗期怎么办?
一般员工是在怀孕4~5个月之后,会开始经常请病假。建议企业可以针对孕期的员工制定“产前休养假”等,规定在这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的x%。但是注意:税后工资不要低于当地的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想提醒各位HR了解员工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的反映给老板做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疏导工作。因为有些员工确实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不能一遇到三期女员工都给解除。这也是企业文化建设非常重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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