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企业都遇到过类似情况:员工在厂房外、公司安排的工作区域受伤,企业就会疑惑,这算不算工伤?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系某公司员工,从事广告制作与安装工作。2022年9月13日17时左右,陈某按照公司安排,将一块PVC广告牌从厂房搬运至停放在厂房外的货车车厢。搬运过程中,当经过厂房外的台阶时,陈某不慎摔倒,导致右踝和右腓骨受伤。
2023年2月16日,陈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公司认为,陈某受伤地点位于厂房外,不属于“工作场所”,不应认定为工伤。
处理结果
人社局认定陈某受伤为工伤。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依法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谓“工作场所”,不仅包括固定办公区域或车间,还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而临时需要到达的地点,如外出洽谈、现场施工等。此外,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往返于多个工作相关场所之间的合理范围,也可视为工作场所。
在本案中,陈某按照公司指示搬运广告牌,而搬运行为是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并且搬运行为是完整连续的过程。虽然摔倒发生在厂房门外,但该区域属于公司管理范围内,是完成工作职责所必经的合理区域。因此,法院认定陈某的受伤属于工作原因发生在工作场所,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企业防控与保障建议
明确工作场所范围:企业应对员工工作涉及的固定区域及临时延伸区域进行管理和安全提示,避免争议。
安全管理与培训:对于厂房外台阶、搬运路线、临时施工场所等高风险区域,提供防护措施和安全培训。
雇主险提示:对于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员工受伤,企业可通过雇主责任险高效转移风险。雇主险优势在于:
覆盖职业类别1-5类员工
可替代工伤保险赔付,保额可达100万元
提供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津贴等保障
当日办理次日生效,保障及时
通过完善管理、培训与合理运用雇主险,企业既能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也能在工伤事故发生时将经济压力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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